有些研究发现,许多人对快乐和正面的事情记忆的多,对痛苦和负面的事情记忆的较少,临床心理学家把这种倾向称为动机性遗忘,而一般人称为选择性失忆。
动机性遗忘是为避免不愉快的情绪或内心冲突而遗忘某些事件或人物的现象。这种遗忘常由一定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动机所致,是个体心理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被遗忘的事物往往与社会道德观念相冲突,或是以唤起个体的创伤性体验。但动机性遗忘并不意味着有关的经验已从记忆贮存中消失。相反,这类经验可能在梦境中,或通过某些过失行为隐晦地表现出来。弗洛伊德首先研究了这种现象,并提出"动机性遗忘"这一概念。
如在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之后,你受了很大的伤害,几年之后,你再想记起的时候突然发现对那段感情的记忆很模糊,甚至不复存在。
分析: 回忆痛苦经验时,将使人回到痛苦的过去,为避免痛苦感受在记忆中复现,因而当事者学到对自己加以压抑,将意识中不愉快的经验刻意施加压力,将之压抑在潜意识之中。人的大脑是有保护机制的,记忆太痛苦了,才要忘记。把遗忘的记忆从深海中打捞出来,你也许会痛不欲生。按精神分析论的解释,除个人生活中重大灾害的压力可能导致失忆症之外,个人的心理冲突,也是形成失忆症的原因。诸如个人在情绪上的一些内在冲动或欲望,如不为个人理性所接受时,两方面冲突的结果即可能形成遗忘。
动机性遗忘说又称为压抑说,认为遗忘是由于某种动机的压抑所致。弗洛伊德把记忆和遗忘看作是个人维护自我的动态过程,他认为人们常常压抑早年生活中痛苦的记忆以免因为这种记忆可能会引起焦虑或不安。这种经验难以回忆既不像记忆痕迹衰退说所述的由痕迹的消退所造成,也不像记忆干扰说所述的由于学习材料之间的相互干扰所造成的。如果通过某种方式,如催眠或自由联想等是能够恢复这种被压抑的记忆的。有人做过的实验表明,回忆中涉及愉快经验的约占55%,不愉快的约占33%,平淡的约占12%,可见对不愉快事件的回忆明显地少于对愉快事件的回忆。如果能消除人的压抑回忆的原因,消除记忆材料(或事件)与消极情绪之间的联系,遗忘现象就能克服。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发生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有一些很快就淡忘了,可是有一些却总是挥之不去,不论怎样努力都忘不掉。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反复折磨着自己脆弱的神经,不停的游走在崩溃的边缘。耻辱、愤怒、委屈等等被欺骗的复杂情绪纠葛在一起。忘记,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选择性失忆,在心理学讲是一个防御机制。通俗的说,假如人遇到一个强大的刺激,这个刺激让这人无法接受,那么,潜意识他就会选择忘掉这件事情,就会形成“选择性失忆”。但是,虽然表面上似乎是忘掉这件事情,可它的阴影还是存在的。做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受那件事情的影响,可能自己都搞不清楚,慢慢的就会变成一个心结。
选择性失忆经过时间的侵蚀会逐渐恢复,但如果某件事对本人有很大心理影响的话,就可能会选择性的一直遗忘。但是大部分都有可能被治愈。
有些人由于遭受到重大挫折,很希望选择性失忆,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会感觉某些事情没有发生过了,甚至会在脑海中编造出另一种情况,假想式地欺骗自己,这其实都是有可能的,本质上都是出于对自我的保护。但是这是不是医学上的选择性失忆那就并不一定了。有可能是自欺欺人,这样反而更不会忘掉。
不少人曾有过一些自己不愿意记起的经历,或者是经历重大挫折,或者是经历感情变故等,因此希望通过“选择性失忆”来忘掉这些经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这个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首先,选择性失忆,虽然是有选择性的,但实际上是“被动的”。这里所说的“选择性”是指我们可以忘记一件事情却不影响对其他事情的记忆,并不是指我们可以主动选择遗忘的内容,因此具体是忘记哪件事情,则不是你我能够决定的。